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而且父亲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处理。遗嘱继承人需要向产权登记部门,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权属证明、各继承人认可的有效遗嘱、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来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如果各继承人对于继承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或进行公证取得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办理遗产继承转移登记。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就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完税凭证等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如果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健在的情况下,要先分出属于母亲的二分一房产份额,剩余的二分之一再按照前面所讲的程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