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戴头盔电动车车祸责任认定 |
释义 | 一、不戴头盔电动车车祸责任认定是什么 1、不戴头盔电动车车祸责任认定如下: (1)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无关联;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1、根据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划分责任。在因双方违章行为共同引发的责任事故中,应该根据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划分责任; 2、当事人违章并消极配合认定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违章并未积极报案处理。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4、若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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