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童的隐私权收到保护吗 |
释义 | 在我国,对幼儿隐私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模糊到逐渐清晰的过程。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幼儿也是具有隐私的,幼儿的隐私必须受到保护。但对于幼儿隐私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忽视幼儿隐私保护的价值,不注重幼儿隐私的保护以及不知如何对幼儿进行隐私保护。 隐私权是不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一、规定隐私权的意义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让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 保护隐私是对人性自由和尊严的尊重,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个人资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既是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建立一个法治化国家,就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二、隐私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利。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秘密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财产。同时,隐私权受到侵犯后,构成一种人格伤害,内心的不安,而企业法人的秘密受到侵犯后会构成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法人虽然也有秘密,但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 从逻辑上说,死者不应享有隐私权,但法律应对死者生前的隐私权继续给予保护。其理由是: 1、死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不能有任何权利,自然也包括隐私权; 2、对死者生前隐私的保护,是一种利益,是死者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感情和名誉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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