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二次诉讼中,被告仍未出庭,处理方式几何?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若被告拒不出庭或无正当理由,可以采取缺席审判方式,被告可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若被告必须出庭,经两次传票不出庭可拘传,有正当理由可延期审理。 法律分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离不出庭的处理方式:缺席审判,被告可以提交书面意见,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如果必须要被告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不出庭,可以拘传;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延期审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被告缺席离婚二次诉讼,应如何处理? 当被告在离婚二次诉讼中缺席时,法院通常会采取一系列处理方式。首先,法院可能会要求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离婚请求,并考虑是否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此外,法院可能会发布传票或公告,要求被告出庭或提供书面答辩。如果被告仍未出庭或提供答辩,法院可能会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审理案件。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暂停审理,并重新安排开庭日期,以给被告更多时间参与诉讼。最终,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诉讼中,当被告不出庭时,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可能要求原告提供充分证据,并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同时,法院可传唤被告出庭或要求其提供书面答辩。若被告仍不出庭或答辩,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审理,并可能暂停审理,重新安排开庭日期,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维护公正与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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