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人婚外情离婚怎么处理 |
释义 | 婚外情离婚的,出轨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关的精神损失费。同时还需要支付相关的物质补偿。 婚外情离婚赔偿,由无过错方在诉讼中提出赔偿,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婚外情离婚取证注意什么 收集离婚证据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既是关键,又是难点。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都必须收集到对自己有利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而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又可把证据分为以下几种: 1.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夫妻双方或一方形成的涉及婚姻问题的文件等证据。 2.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 3.视听资料 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 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 7.勘验笔录 指勘验人员在现场勘验时所制作的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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