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葬没有火化证明如何销户 |
释义 | 可以找火化场和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地方开具证明,给公安局注销户口。 一、人死亡后要办理哪些手续 人死亡后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开死亡证明。人死后,单位或家属必须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3、各种证件、卡等销户处理:拿死亡证明到公证处、银行、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公交卡、银行卡(工资卡,个人福利待遇补贴卡除外)可以转给家人; 4、办理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5、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口办理提前取灰手续。在联骨灰时要持火葬证在取骨灰外领取。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要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 二、人死后多长时间消户 人去世后注销户口时间的规定: 1、正常死亡人员类型: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非正常死亡人员类型:对因交通、溺水、火烧等各种事故和服毒、自杀、他杀等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介绍信,到县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其亲属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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