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盟的商标是否需要授权给商场 |
释义 | 加盟的商标需要授权给商场。因为加盟店需要使用总店的商标,在有了商标之后,才不会涉及到今后的商标侵权,以免产生巨大的赔偿费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方式 特许经营的获得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国家或者是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将一些特殊的行业,或者是特殊的产品交由某些企业特许经营,这是需要申请才能获得的友谊另外一种方式是有一些企业将。他们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或者是商标服务产品有偿或者免费的提供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一种方式,也是特许经营的方式,招投标不是唯一的方式。 二、商业特许经营主要有哪些特点 1、首先,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2、商业特许经营的基础是特许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订立了特许与加盟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关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3、知识产权等经营资源是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4、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双方各自独立,特许人有义务对被特许人进行帮助、支持,并且有权利进行监督和控制。5、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开发、积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6、在我国现阶段,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为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能作为特许人进行特许经营活动。 三、什么情况下才能退还加盟费? 可以退还加盟费的情况: 1、加盟商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加盟商可因加盟费对价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还请求权。 2、加盟商缴纳了加盟费,并且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订合同前特许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虚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后才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被特许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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