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加入预备役 |
释义 | 一、加入预备役和加入现役,两者的兵役登记是一样的,应征入伍的程序也是同一个流程,唯一的区别就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在全国征兵网上应征报名。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0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1月10日至8月5日。 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在全国征兵网首页右侧,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女生就点下面的“应征报名(女兵)”。 2、接下来的界面出现了:在这个页面中,会告知报名时间以及参军的政策说明,建议看后,点击“进行兵役登记”,迈出军旅生涯的第一步。 3、登录系统以后,点击右侧的“开始兵役登记”就可以开始进行报名工作了。 4、点击阅读按钮后,进入兵役登记信息填写页面。填写民族、政治面貌、户籍类型、独生子女、文化程度、学业情况、学校名称、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家庭电话)、户籍地、家庭住址等信息,点击提交后即完成兵役登记。 二、在我国依照法律规定,在年龄、政治、身体适合服兵役而未服现役的公民,以及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人员,统称预备役人员(包括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人员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准备应征入伍。预备役制度的完善程度和预备役人员的数、质量情况,通常是衡量一个国家军事力量强弱的重要因素之一。 1、在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的年龄范围内,都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2、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十八岁至二十八岁的退伍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 3、如果是士兵退出现役,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再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4、没有服役的人员有两种方式加入预备役:一是参加地方武装部组建的预备役准军事部队,二是加入民兵应急分队,经过训练后即可转为预备役。 5、预备役军官的选拔主要从以下5种人员中产生: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出现役的优秀士兵;专职民兵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非军事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第六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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