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多少 |
释义 | 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度未提取的月份数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租房提取可提取额度规定如下: 1、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乘65%乘可提取月份。 2、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百度搜索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 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综上所述,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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