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产我老婆有份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儿媳妇没有继承权,但是男方继承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继承父母的遗产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遗产继承顺序是没有儿媳的,按照法律来讲,儿媳妇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是作为父母的子女,儿子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在儿子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后,这份财产就会作为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而存在。继承开始后,先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要依法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第三十四条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第三十五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第三十七条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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