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项目部有权罚款吗? |
释义 | 项目部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可根据内部实行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律师建议,企业可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违纪的具体行为,如几次旷工、迟到或因过失造成企业损失达多少数额等即视为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此外还须明确降低工资的数额,如员工违纪不同程度业相应将减少多少绩效奖金数额。 一、怎么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 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或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所谓“明确的”,要求是:用人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这种定义及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 2、规章制度制定完毕后,要使其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公示等。 3、应有证明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并不是说单位说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就可以认定员工有该行为,而是要拿出切实的证据证明此项。 法官裁判案件,有一个基本的审判原则,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多用人单位把这里的“事实”理解为客观事实,实际上这里所说的“事实”不是客观事实,而是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即指法律能够认可的事实,通常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 4、注意通知工会、通知员工本人的程序。 同理,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有员工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即作辞退处理,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操作,更要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职务要求和重大损失的标准。 二、什么情况下才算自动离职 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员工在什么情况下算自动离职,一般就是由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依法决定和量化的(比如多少天旷工等)。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三、被开除的员工一直不做交接怎么办 辞退员工但员工不交接的处理方式是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所以,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交接工作,可以与其约定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都于交接完毕时支付。 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劳动者的离职手续 明确规定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离职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对此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将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视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让不办理交接就自动消失的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加入劳动法规定的因劳动者不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条款,并将之细化,以此来约束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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