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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
释义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起草时要涵盖以下内容: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这些基本信息是需要具备的;2.双方必须有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也需要具备;4.核心问题,也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的财产和债务的分割,需要明确的约定;5.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比如没有房屋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等;6.如果一方具有法定过错情节,比如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对无过错一方的损害赔偿;7.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
    一、离婚协议没有财产分割如何写
    夫妻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协议需要这样写:
    1、写明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写明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4、写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
    5、写明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二、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行为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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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8: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