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两个月怀孕了可以开除吗 |
释义 | 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开除;但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2条规定,员工从事职业病作业未检查、患职业病或工伤、病假期间、孕期等情形下,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在员工怀孕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可以开除。但如果有不符合单位在试用期的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单位可以依法予以开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怀孕期间的工作权益保护措施 怀孕期间,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有责任保护员工的工作权益。在怀孕期间,雇主不得因为员工怀孕而开除员工。相反,雇主应该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合理的工作安排,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这可能包括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调整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休假和福利等。此外,雇主还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提供产假、哺乳假等特殊的工作保护措施。怀孕期间的工作权益保护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平稳度过怀孕期,并在合适的时间回归工作岗位。 结语 怀孕期间,雇主有责任保护员工的工作权益。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不得因员工怀孕而开除员工。相反,雇主应提供支持和合理安排,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包括提供适宜环境、调整工时、提供休假和福利等。同时,雇主需遵守产假、哺乳假等特殊保护措施。怀孕期间的工作权益保护旨在确保员工顺利度过怀孕期,并合适时回归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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