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么认定 |
释义 |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办理流程 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认定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减免? 根据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或者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免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值得关注的是,该条通知已经没有“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因此,现在只要应纳税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定金额,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所以一般纳税人企业也可以免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了。 纳税人能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纳税人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国家财政资金主要源于纳税人的税款,其违法、不当使用当然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依法其应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当然,行政诉讼的性质主要是救济性的,其监督性是第二位的,因此,纳税人一般不能仅以监督者的身份起诉,其起诉时,应多少证明自己的利益比一般其他纳税人的利益更多地受到相应被诉行政行为的不利影响。 纳税人少缴或不缴税款该如何处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该如何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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