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只要双方签字还需要盖手印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上不是只要双方签字就可以了,还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能依法生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时,离婚协议是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夫妻双方如果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就不能依法生效。 一、办理离婚证要带哪些手续 办理离婚证需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及财产分割协议生效时间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针对夫妻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如何分配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真实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三、离婚协议掉了怎么补办 离婚协议掉了补办方式如下: 1、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2、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此外,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该有双方的身份证明,人身关系,并且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2、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3、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才有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条件,如果未能办理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书也未生效,对双方无约束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掉了,已经登记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复印一份,未登记离婚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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