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有记录就能够查到。1、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 2、已经记录在案的违法事实是无法消除的,有案底会在在档案里永久保留,如果不当兵、考公务员不会有影响。 法律依据:《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