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泉州临时救助审核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泉州临时救助审核流程怎么走 1、受理窗口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并出具相应表单: a)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 b)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c)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d)对属重启受理的,出具《补办件重启通知单》; e)对作补件处理的,向申请人充分说明并出具《补办件通知单》; f)对作退件处理的,向申请人充分说明并出具《退件通知单》。 2、审查窗口负责人对受理申请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以下处理: a)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上报决定; b)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作补件处理,退回受理环节; c)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作退件处理,退回受理环节。 3、决定分管领导对受理申请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决定,并作出以下处理: a)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于处理,上报上级部门; b)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作补件处理,退回受理环节; c)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作退件处理,退回受理环节。 d)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办结,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二、泉州临时救助审核办理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48条; (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泉州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泉政办〔2009〕168号); (3)《洛江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规定》(泉洛政办[2010]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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