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招投标的流程具体包括哪些 |
释义 | 网上招投标的流程是:确认招标事宜,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报名,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评标;公布中标结果;领取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合同。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投标中投标书包括哪些内容 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文件;合同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技术标准、规范;投标企业资格文件;合同格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夫妻公司的投标是否会计入串行投标,具体规定是什么 夫妻公司一般不算串。但夫妻在知情并且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投标算串标。即如果夫妻公司没有达成合意,不能直接认定为串通投标,夫妻双方和其他投标者将会以公平公正的方式竞争。法律依据:夫妻公司一般不算串。但夫妻在知情并且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投标算串标。即如果夫妻公司没有达成合意,不能直接认定为串通投标,夫妻双方和其他投标者将会以公平公正的方式竞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包括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包括: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受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第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邀请投标的条件是什么,具体规定是什么 邀请招标的条件:(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3)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邀请投标的条件是什么,具体规定是什么 邀请招标的条件:(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3)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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