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在经济上处于弱者的地位,从而在实际中导致两者之间的法律地位并不平等,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大多是分散的个人,经营者大多是有组织的法人,消费者在议价力量、承受能力等方面,无法与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经营者相抗衡。有鉴于此,赋予消费者以结社权,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国家鼓励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体现目。尽管前有很多政府机构从不同的层面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消费者依法成立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仍然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是公民行使结社权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国家鼓励全社会共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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