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唤不去会一直传唤吗 |
释义 | 传唤不去,一般二十四小时后会采取强制传唤。 根据法律规定,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在传唤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 传唤的方式有四种: 1、口头传唤,是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 2、强制传唤,是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 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公安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公安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 4、拘传,是公安机关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传唤多久后,犯罪嫌疑人没有及时到案,就可以采取拘传措施,没有非常详细的具体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可以随时拘传,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司法机关可以随时直接拘传。 所谓“正当理由”,一般是指以下原因: 1、不可抗力。如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罢工等; 2、自身原因。如疾病、重大经济活动等;被他人控制等。 综上所述,传唤不去会一直传唤的。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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