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满了还能恢复自由吗? |
释义 | 缓刑期结束马.上恢复自由。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缓刑考验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如下: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判半年缓期一年执行啥意思? 判半年缓期一年执行是指判处半年有期徒刑、但是给予一年的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一旦犯罪,档案就会有犯罪记录。 三、刑罚五年缓刑一年加重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二年是指对被告人作出判决五年的有期徒刑,但由于其符合缓刑的条件,则宣判缓刑二年的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必在监狱里执行刑罚。如果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违反缓刑的相关规定的,则原判决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快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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