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拼车发生车祸应赔偿的损失有: 1、 遭受人身损害 的,应 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2、发生车祸致残的,除上述赔偿外,还有 残疾赔偿金 等; 3、因车祸死亡的,有丧葬费、被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