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化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文化传媒是通过现代传播手段进行文化传播和不同文化交流的延伸领域。其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等。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可修改,但需办理变更登记。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按法律程序获得批准。 法律分析 文化传媒就是传媒业当中的一个延伸领域,用现代的传播手段,通过传媒来进行文化的传播和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传播媒体或称“传媒”、“媒体”或“媒介”,指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可以是私人机构,也可以是官方机构。一般来说,文化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各种广告设计制作 2.文化艺术传播策划(中介除外),舞台艺术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平面设计与制作,会议服务,展览与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销售服装鞋帽,家具,玩具,日常百货等木制品,塑料制品。(涉及行政许可,经许可经营)。 3.设计,制造,代理,出版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中介除外),会议服务,展览服务,平面设计与制作,玩具销售,工艺礼品,电子产品。 4.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中介除外),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舞台美术造型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平面设计与制作,制作,设计广告。 《公司法》第十二条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结语 文化传媒是现代传媒业的延伸领域,通过传媒手段进行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传媒是传播信息的媒介,可以是私人机构或官方机构。文化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策划艺术交流、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和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等多个领域。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可进行变更登记。涉及法律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按法律程序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知识产权执法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依法查处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从事电影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六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表 演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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