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孩子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另一方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一、分居不让看孩子是否可以起诉 分居后不让看孩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确实有阻碍探望情形的,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法院会支持当事人探望子女。 夫妻分居,但并未结束婚姻关系,两人均是子女的监护人,仍有法定的监护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二、怎么去保障小孩探视权的实行 根据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三、申请探视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申请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视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