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借人和投资人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二者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在很多借贷平台上一般称投资人为出借人,投资人通常是对参与各类理财的这类特殊群体的称呼。借款人通过平台借款,并支付利息,投资人通过平台把钱出借给借款人,同时获得一定收益,这样,平台既满足了借款人的需求,也满足了投资人的需求。 借款合同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一般在于: 1、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 2、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出借银行卡有什么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债务人借用他人银行账户从事民事行为,债务人未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及银行账户出借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在特定情形下,银行账户出借人将与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甚至需向债权人直接承担还款责任。 如出借的是贷记卡,或者银行账户借用人利用相关信息向银行贷款,逾期偿还相关款项,银行账户出借人不仅需归还银行贷款同时,个人征信还将受到负面影响。银行账户出借人征信不良,势必影响金融贷款,甚至影响出行和就业,但如事先未与借用人约定导致出借人信用不良法律后果的,法院可能不支持出借人信用不良的损失。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应由人民法院依法收缴。 银行账户出借人明知借用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仍出借银行账户的,将构成共同犯罪。如明知借用人是失信被执行人,仍出借银行账户帮助其逃避法院执行,出借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银行账出借人明知借用人转移犯罪所得,仍出借甚至收取费用的,出借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等。 破产财产和债务人财产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区分是: 1.存在目的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的存在目的是为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完成而存在。 2.财产管理主体的特殊性。债务人财产由管理人负责接管与管理。 债务人财产是债务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后,用来清算和分配债权人的财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吸破产申请授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借款保证人和担保人是否是一样的 借款中的担保人和保证人是一样的,都是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代替债务偿还债务。 当然担保人、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 抵押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而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 2、生效要件不同: 权利抵押因与土地关系密切,具有稳定的交换价值,对权利抵押,我国实行的是登记成立要件主义,未经登记不发生抵押权设立的效果。而权利质押通过交付质物,足以限制出质人对质物的利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以占有而非登记为权利质权的成立要件。 3、债权保全方式不同: 在抵押中,因为抵押权人不实际占有抵押物,若抵押物价值降低有害于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保全抵押物交换价值的权利,权利抵押权人同样享有抵押权人的权利。而权利质押权人的权利较之与权利抵押权人,表现更为灵活和主动。 4、当事人权利义务有所不同: 权利质押权人占有质物时,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前有留置质物的权利;质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还有转质的权利。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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