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企混改,全称是国企混合所有制的改革。 是指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民间(非官方)的资本,使得国企变成多方持股,但还是国家控股主导的企业,来参与市场竞争。 但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混合多方资本而混合,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国企在改革中能够增加竞争力和活力,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能够培养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之前已经成立。基于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分析,按照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原理,公司章程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一、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基本条件,也是实质要件。通过共同制定,实现意思表示一致。 二、是具备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公司章程具有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因此它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起草。 三、是股东的认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对第一个成立要求的法律确认,具有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