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春季征兵几月份去部队 |
释义 |
法律分析: 3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随便看 |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的确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金额确认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的确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幅度?
- 隐藏犯罪所得数额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的确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南?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计算
- 隐瞒犯罪所得数额的认定原则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标准
- 互相嫁罪
- 互相监督
- 互相交易
- 互相谅解
- 互相矛盾的口供
- 互相赔偿损失的协约
-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互相牵制
- 互相让步
- 互相让步的交换信
- 互相诉讼
- 互相诉讼的起诉书
- 互相诉讼人
- 互相提供情报的协定
- 互相协助
- 互相依赖
- 互相隐瞒
- 互相援助
- 互相指控
- 互相制约
- 互相转让
- 互相尊重主权
-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 互许贸易差额
- 互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