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牌到期了还没上牌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临时牌照到期了还拿不到正式牌照的,车主可以向车管所再次申请临时的牌照,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临时牌过期了,正式牌还没下来可以重新申请临时车牌。以下是申请临时车牌的知识介绍: 1.申请方式:车主只要带上自己本人的身份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副本)及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然后前往车管所窗口办理临时车牌申请。 2.临时车牌定义: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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