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次刑事强制措施怎么办 |
释义 | 强制措施中的逮捕和拘留,可以采取两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一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原则上是可以重复采取的。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一、哺乳期能用强制措施吗 犯罪嫌疑人在哺乳期内,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但不能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案是否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刑案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多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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