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持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变换地址的房产证,或其他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换领户口本手续。 一、迁户口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二、办理户口本的具体流程 办理户口本时,户主或者委托人应该要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者到可以办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本。公安局办证中心或者派出所核实后就会发放户口簿。还需要携带户主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提出补领的书面申请 入户所需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表; 2、移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3、移入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供其居住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合法承租并持有使用证明的公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提供相关使用证明; 5、迁往小区已立大户的新建商品房小区的,还应提供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迁往农村地区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入户人员的居住证明。 二、户籍迁移具体有以下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2、人才引进政策; 3、投靠类迁户;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需要获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获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进行户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