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收和预收的区别是: 1、含义的不同: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预收账款是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向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就是指没有产品或服务提供给别人,而先从别人那里得到钱了,将来要给人家商品或服务来还债的。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债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账款需要退还。 2、科目不同: “应收账款”,是货物已经卖出,还未收到的货款,属于资产类科目。 “预收账款”,是还没有实际卖出货物,提前收到的货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