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审与二审均是我国诉讼程序中的一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审级制度,即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的制度。区别在于: 1、一审流程主要解决案涉纠纷争议,二审即同时审查一审判决是否有错; 2、一审流程较为完备,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审制度重在审查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以及法律依据适用问题; 3、一审与二审并非对立关系,他们都是诉讼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在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二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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