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有没有必要转移 |
释义 | 法律分析:假如你没能够正常的转移社保,就意味着你曾经在某个工作地区参加工作,所缴纳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能够合并累积到一起,最终会对你将来办理退休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毕竟累计缴费年限降低,那么也就意味着自己所能够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是有所降低的,所以说会产生这样的一个影响。我们如果说离开原工作单位及时的找到新工作单位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通过新的工作单位来开具社保的接收函,然后你持有社保接收函,就可以回到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机构进行正常的转移,当然现在很多地区转移都实现了,这种网上直接申请直接办理,但是网上申请很多地区只开通了这个养老保险的转移,并没有开通医疗保险的转移,所以说医疗保险你依然是需要进行正常的开具纸质版的接收函,然后才可以进行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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