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移社保医保会一起转移吗 |
释义 | 社保转移医保的钱是不会跟着转的。 一、具体原因如下: 1、社保转移后还需要参保人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医保卡的钱才会转移。 2、社保转移和医保转移属于两个业务,社保转移和医保转移是可以同时办理的; 3、将基本社保转移到其他省份,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关系: (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人凭借在转出地社保机构所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2)医保关系转移:经办人凭借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后,经办人凭借《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前往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二、具体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办理社保转移是要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去。 三、具体资料如下: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离职后转社保医保怎么办 1、同城换工作。只要是同一个城市,医保社保、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开户以后,都是唯一的,也就是每个身份证号和姓名都只能有一个户头。在A公司离职以后,如果A公司正常办理了减员手续以后,社保和医保、公积金等五险一金都属于冻结或封存状态。等到B公司以后,B再进行增员,也就是解除封存和冻结,正常进行续缴,五险一金又恢复了正常缴纳状态。社保和公积金要注意的是,因为每个省份规定不一样,有的是规定必须连续缴纳的,需要自己把离职这段期间的补缴上,或者离职后办理失业证,也可以不补缴。具体自己只需要办理补缴手续和向B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文件,其他续缴手续都是公司人事部办理的,不需要本人办理。 2、跨省换工作,若是跨省换工作,社保可进行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转出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市转移手续,要执身份证至就近区社保中心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自助查询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医保转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且已转出养老保险关系,可携带相关资料至区县医保中心打印《参保凭证(发函用)》 具体资料如下: a.本人身份证; b.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再至外省市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至本市区县医保中心; 区县医保中心收到《联系函》后对个人帐户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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