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矿山死亡一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根据矿山企业主管人员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是正常死亡,矿山企业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进行处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如下: 1、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2、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 3、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4、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