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开庭笔录如何写 根据庭审笔录的格式,填好基本内容,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认真记录被告人的辩解理由;然后公诉人和辩护人先后发问被告人,认真记录被告人的回答;在举证阶段认真记录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质证意见;辩论阶段:记录被告人的自我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可以概括要点。基本就这样。庭审笔录的要求就是全面、真实记录庭审过程。 二、庭审笔录相关法律知识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由于一审法院的疏忽,被告及被告代理人没有在一审庭审笔录上签字。[是因为一审开庭的当天,法院书记员叫原告及原告代理人,被告及被告代理人在一审庭审笔录上签字。当天原告及原告代理人看清楚庭审笔录就签了字,而被告及被告代理人承诺第二天来法院签字,法院也同意被告及被告代理人的要求。过后,一审判决书下来,原告及被告代理人在一审判决书上签字,而被告没有到法院,也没有在一审判决书上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