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暂停执行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死刑执行的情形及程序:死刑执行前发现错误、罪犯揭发重大犯罪或立功、罪犯怀孕可停止执行,需报告最高法院。死刑可通过枪决或注射方式执行,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执行命令,检察院监督。执行前需确认罪犯身份、遗言,如发现错误可暂停执行,不示众。执行后须记录,并向最高法院报告,通知罪犯家属。我国少杀慎杀,除罪大恶极者外,一般判处死缓较多。最高法院可裁定停止执行并改判。 法律分析 一、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虽然现在我国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实际上一贯坚持少杀慎杀原则,除非是那种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罪犯,否则一般都不会轻易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此时判处死缓的情况反而居多。而在死刑执行之前,如果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那也是可以停止执行死刑,可以有最高法作出裁定,看是否需要改判。 结语 在我国,死刑的执行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的。根据相关规定,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并且在执行前,下级法院必须停止执行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如果存在判决错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罪犯怀孕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定是否需要改判。死刑的执行方式可以是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在执行前必须验明正身并讯问遗言,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会暂停执行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后,必须公布但不示众,并将执行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并通知罪犯家属。我国一直坚持少杀慎杀原则,除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一般情况下会判处死缓。最高法院会根据情况作出裁定,看是否需要改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