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违规的,12月29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将严厉查处。《通告》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通告》还要求相关部门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通告还明确对违反通告、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和使用电能。 第三十一条 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