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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暑假期间能办理转学手续吗
释义
    转学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转学最好是在新学期开始的时候进行办理转学。
    对于如果要进行转学的话,在转学的时候要注意一点,最好是在这个学期已经学完了,这一年的读书已经读完了,要读下一个年级之前,然后进行转学,这是转学的时间最好的一个时间段,也是最方便的,最快捷的。
    一般来说公办学校之间是可以办理转学的,还有就是公办学校的学生可以转入私立学校,需要在暑假期间办理完毕,得到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但是有关规定表面私立学校的学生是不能转入公立学校的,在原来就读的学校开除转出证明,然后将学生的学籍进行转出,由转入学校开出转入证明,然后接收对应的档案。
    转学流程(含跨省转学和省内转学)如下: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转学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需有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签字)。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认真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应到相关部门核实确认。
    3、对于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学校要做好解释工作;符合条件,但学校因学额不足无法接收的,学校要指导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解决。
    4、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全国学籍系统将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法律依据:《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持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联系表,学生持联系表到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校同意并签章后,回到原就读学校确认。经转出和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及学籍信息变更,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
    第二十三条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有本市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需转入或转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可参照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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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3: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