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的房子父母可以住吗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儿子的住房母亲有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居住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如果儿子没有设立居住权给父母的,父母不享有居住权。但子女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需要赡养的情况下,对子女房屋享有法定的居住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如果子女的房屋没有为父母设立居住权的,父母不享有居住权。但子女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需要赡养的情况下,对子女房屋享有法定的居住权。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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