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无论是侵害事故的伤残鉴定,还是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都是需要员工康复之后进行的,所以骨折愈合是依然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以工伤鉴定为例,员工受伤之后需要一定的医疗期: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骨折愈合了,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在临床治疗效果稳定时进行,适用于对侵害人主张民事赔偿。 因此,受害人骨折愈合后,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并且,应当在基本愈合的状态下进行伤残鉴定。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