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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改变户口所在地
释义
    一、怎么改户籍所在地
    1、在当事人的户籍地址登记有误,需要更正的前提下:
    (1)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门牌号等)、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在当事人是迁移户口,更改户口本地址的前提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上户是什么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三、需要用到户口本办理的证件有哪些
    需要用到《户口簿》办理的证件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离休证、退休证、老年证、生存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安葬证、初婚未育证、计划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光荣证、预防接种证、节育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他项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涉外婚姻证明、婚育培训合格证、贷款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残疾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边境证、特区边防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贫困证明。
    四、户口已迁出户籍证明怎么开?
    到村委会(社区)开具迁移证明。
    1、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你先到村里(社区)开证明后才给开具“户籍证明”。
    2、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口本、房证、户籍证明到要迁入地派出所(即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
    3、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给你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4、持你自身的所有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办理迁移证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要求你到村委会(社区)开具迁移证明的。
    6、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五、户口迁移流程有哪些?
    1、开户籍证明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当事人到村里开迁移证明后才_具户籍证明。
    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证明及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比如房迁的话,需要房产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迁入。
    3、开具准迁证明
    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开具准许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4、开具迁移证
    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去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办理迁移证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到村委会开具迁移证明。
    6、办理落户手续
    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六、户口分户后还能合户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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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1: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