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用。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带孩子办身份证注意事项 1、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按照自愿原则,由监护人陪同代办; 2、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3、身份证办理时长:45日内。 办理身份证所需的材料 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包含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子鉴定等)。监护人带齐以上材料陪同未成年人即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公安政务大厅办理身份证。 小孩子办理身份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带有儿童信息的那一本,即能显示儿童和父母关系的); 2、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儿童的《出生证明》;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儿童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 办理身份证应当带上户口本原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新生儿的身份证有效期5年。身份证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