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孩子身份证办理需要家长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并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血型化验单、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小孩子办身份证的程序与成年人一样的,无特殊要求,其有效期为5年。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提供相关材料,在办理点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2、拍照按指纹。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录取指纹,部分城市可接受自带两张符合标准的照片; 3、领取身份证。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本人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符合省外异地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学等条件,已办理人口信息登记且符合异地办证公安部统一要求的,还可持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就学、就业居住证明材料在现居地申请全国跨省异地办证; 2、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申领人在表格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40元,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形的除外,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按照法律及公安部法规规定,补证不因年龄而异,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身份证丢失的,也可本人携带上述材料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