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离不开明知的内容。从明知的内容可以分析行为人罪过的大小。明知的认识内容应当以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之前或行为时对客观事实的认识为内容,他包括:首先,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其次,对行为对象的认识。再次,对行为结果的认识。二、故意犯罪的意志因素:是指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根据意志因素的不同表现,可以将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必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法条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这一规定表明,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所特有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犯罪故意是以认识因素为基础的,在认识因素基础上形成的意志因素是决定行为实施、行为方向的内在心理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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