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春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长春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4:00(冬夏一致) 二、长春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办理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二)学校以实施中等(含普通中学)及其以下学校教育为限。 (三)申请开办学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 2.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师资; 3.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其它办学条件;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长春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办理材料 (一)开办学校的申请书(包括办学宗旨、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办学规模等) (二)学校章程 (三)申请人证明文件 (四)学校校长、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文件 (五)拟建学校的设施、资金、校舍、场地、经费来源及有关证明文件 四、长春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20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实施机关:教育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5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