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法院办理诉讼费退费在一周内有个固定的期限,只需一周即可退费到本人的帐户或实际领取的。退诉讼费用应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在具体的办理时,应由当事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到原法院找到当时承办案件的法官,由法官代为办理退费审批手续。之后,当事人可凭该退费的单据,直接到法院负责收费、退费的诉讼费用办理窗口办理退诉讼费。如果金额较大的,法院可能会给当事人开具现金支票;如果金额较小的,一般会直接向当事人退现金。 法律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