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和个人每月20日至月底最后一天为扣费期,所以大家要每月20日前,在缴纳社保费用的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 如果单位社保账号在扣款时间内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该如何处理呢? 如果单位扣费不成功,要及时补扣,否则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欠费三个月内的,可以在工作日9:00—17:00时间段内,在社保单位服务网页上直接申请扣款,如超过三个月的,需前往单位参保区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扣费和恢复参保。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自助补扣一定要在工作日9:00—17:00时间段内操作,否则办理不会成功。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