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范围:1.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2.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补贴,3.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补贴支付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1.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5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第十三条: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元; (二)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500元; (三)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情况及生育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对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进行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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