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家庭户分户、立户办理指南 |
释义 | 法律分析:1、结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离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无合法住房、但已离婚半年以上的、在本村社另建合法独立住房居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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